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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 2026 年 13 号公告落地 资产重组不征增值税条件明确

日期: 2026-05-08     浏览次数:
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3 号公告正式实施,明确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适用规则,进一步降低企业重组与公司转让成本。

核心要点:

1. 满足四大条件可享受不征增值税:标的为可独立运营业务、一并转让资产 + 债权 + 负债 + 劳动力、具有合理商业目的、转让方与接收方均为一般纳税人;

2. 被合并方注销前未抵扣进项税额可由合并方结转抵扣,避免留抵损失;

3. 适用范围扩大至金融商品、无形资产,旧政策与《增值税法》有效衔接;

4. 强化实质审查,禁止以避税为目的的虚假重组。

该政策利好集团重组、资产剥离、整体转让,企业在进行公司转让、合并、分立时,应按要求完备资料、留存证据链,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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